问答详情

当事人,男,77岁,头脑清晰,有语言表达能力,只是,因病卧床,无法行走,他名下有两处房产,想留给他唯一的女儿。请问律师,他将如何获得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我和公证处联系,公证处不出现场,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做?谢谢当事人,他名下有两处房产,他将如何获得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做?

离婚 2019-04-19 01: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遗嘱是否合法不以是否办理过公证、见证为标准。只要能够证明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办公证也是有效的,只是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而已。
    律师见证的遗嘱从效力上应该是低于公证遗嘱的,高于其他形式遗嘱,但是律师见证有比公证灵活的地方,往往有的做不了公证遗嘱,但是律师见证可以操作,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 遗嘱请律师能对遗嘱的遗产有效性进行把关:
    遗嘱人只能对生前的有效财产立遗嘱予以处分。实践中,很多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的遗产也列在遗嘱之中,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等。由于遗嘱里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自己的遗产,为今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