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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遗嘱的问题,我父母离异,父亲再娶并有一女,我父亲2017年去世,截止至今我继母对爷爷奶奶几乎没来看望过,妹妹几年来来的次数也屈指可数。现在爷爷奶奶都80多岁,爷想把他们的东西都留给我,包括房子、一些存单还有老家的地。之前考虑过立遗嘱,但是因为我那个妹妹还未成年,我之前看过民法典里写的的好像是如果影响了未成年人权益遗嘱是不生效的,想了解下怎么处理能让爷爷奶奶把这些东西都留给我,不分给他们

遗产继承 2024-04-09 11: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 遗嘱须包括以下内容才有效。
    1、主体合法,须是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客体合法,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3、内容合法,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也不得违背其他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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