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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朋友推荐卖淫老板微信,我不收费,她被抓说我推荐微信,会构成犯罪吗

刑事拘留 2024-04-09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嫖娼犯法卖淫:是指道德低下者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性贿赂等),以产生利益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的与不固定的性对象发生的有偿性行为。属于收费的性行为传统上,卖淫涉及到某种直接的生殖器接触(或者隔一层东西)。先进性的政府不允许卖淫,但是,随着电子技术革命和互联网的普及,产生了新的卖淫方式:从电话广告卖淫(PhoneSex)到经由互联网和移动电话的交互式的视觉形式的性信息接触,从而改变了以发生实质性生殖器性接触为判断卖淫标准的传统默认。卖淫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乙肝,艾滋病,等各种严重疾病。所以必须禁止而不能够有任何借口。“卖淫是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一般是进行罚款和治安拘留。法律依据: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卖淫嫖娼如何处罚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规定,在我国,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二、现行法律对卖淫、嫖娼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2006年3月1日前的尚未声生成有效判决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3月1日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比较好
  • 现在是被刑事拘留了吗?涉嫌网络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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