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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个孩子,离婚后两个女儿归我抚养,儿子归他爸,儿子今年也12消如果他不愿意与父亲生活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4-04-09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抚养权的变更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原抚养方失业、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等。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只能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 一、孩子多大可以变更抚养权
    1、无论孩子几岁,在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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