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下班途中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脚骨折了,住院半个月,也已经做了工伤认定,目前病情也稳定了,也开始正常上班了,但是脚还是无法恢复当初被撞前的灵活度,无法奔跑,申请伤残鉴定没达到,请问下劳动能力鉴定要怎么才能评定

工伤索赔 2024-04-09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骨折工伤鉴定的流程,我国有相关规定,如果是因工作造成骨折,就得先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鉴定完毕后就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凭借鉴定的结果来要求赔偿即可。按规定,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七30天内,就得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提出,当事人或家属可在伤害发生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步骤:1、工伤认定。根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报告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工会未及时申报的,也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报。2、待情况稳定后,劳动者需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办公室将从全市医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员,预约鉴定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3、待评估证书正式生效,如无异议,可持相关资料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相关待遇,如果需要工伤恢复也可以继续治疗。

  • 1.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
    2、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