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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建筑公司被告:某房地产公司 2016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某项目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如期于2017年9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工程质量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等级,后又经建设厅评定为省优良样板工程。而此项工程,被告欠工程尾款75万元。二期工程由原告施工,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进行,至收尾阶段,被告欠工程尾款560万元。另按合同约定,被告还应付两项工程逾期付款违约金46万元,逾期付款利息100万元。被告拖欠巨额工程款,原果的情况下,于2017年诉至人民法院。 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多次与被告交涉未 问题思考: 你认为这个案件应如何处理?它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请对案例进行评析。

工程质量纠纷 2024-04-09 17: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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