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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征收存在争议,征收补偿款也就一直没有发放。工程大多已经完成,就有争议的这一段土地没有动工,因为没有获得征地补偿,我们可以阻止他们强行施工吗?因土地征收存在争议,征收补偿款也就一直没有发放。因为没有获得征地补偿,我们可以阻止他们强行施工吗?

征地补偿 2019-06-14 2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征用宅基地应当补偿。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农民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应当按规定补偿给房主;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按规定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故征用补偿费应当归集体。
    如果该农民的宅基地被征用后,符合申报建设住房条件的,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征地补偿可能会涉及继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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