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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债权转让通知

抵押担保 2024-04-10 05: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商,债权转让,通知生效
  •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债权的主要内容不得改变;
    3、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5、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程序。债权转让的利息将纳入买卖双方的累计收入。
    卖方当期持有的利息由买方在交易中直接支付给卖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借款人当前还款的本息将直接返还给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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