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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离婚的共同房子写给男方,没有给任何钱,能不能要求永久居住权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10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对于离婚后的居住权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即使离婚了,富裕的一方有帮助弱势一方的义务,当然这个义务并不是没有期限的,最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呢
  • 你好,建议协议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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