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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一楼地面下沉,找开发商,开发商不管,请问找哪个部门?

业主维权 2024-04-10 2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地表沉降,应该有相关物业出面,由所在区域的房屋管理委员会或房地登记部门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分摊一部分,另一部分由物业分摊,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由此造成房屋所有者损失的,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经济补偿。你说的建筑方应该就是开发商的施工单位,房屋所有者如果协调不下来,可以请所在街道和派出所联系开发商负责人,要求落实整改。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业主维权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找消协,或者住建、房产主管部门。
  • 业主维权是个难事,一般有几种途径维权1、直接找开发商维权;2、找记者登报维权;3、向开发商上级政府部门投诉维权;4、法院上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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