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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离婚。两个人感情不好。

起诉离婚 2024-04-12 17: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办理: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家庭财产、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起诉离婚。夫妻俩对离婚事项协商无果的,那么一方或者双方均可以去申请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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