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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婚了,我判给我母亲,我哥哥判给我父亲,我父亲的财产还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4-04-12 20: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父母在世的话财产如何分配需要分两个层面来讲:一、继承的角度。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的。如果父母还在世,继承没有开始,谈不上遗产分割的问题。父母的财产还是父母的财产,子女无权要求分割和主张其他财产权利。二、析产的角度。如果大家庭有共有财产,在分家的情况下,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可以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就是我们老百姓经常说的分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遵循的原则是,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综上,如果不是分家析产的情形,父母在世的话,是不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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