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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农民工,从2007年到2014年八年间一直跟着我的一个亲戚打工(我侄女的公公),这八年之间从他手中支零花钱支了5万多元,其它工资一分钱没有给我,这其间(2011年)我给他工地买东西给他借了2.2万元,他哥老家盖房子他让我给他借了1万元给了他哥,他说最多花一个月就还我,直到现在也没有还我,因为是亲戚当时也没有让他写借条。2014年7月份,我和我侄女的婆婆,也就是老板的老婆发生了矛盾,我离开了工地。这几年我一直没有停止向老板讨要工资,可他一直拖着,我让他给我写欠条他也不给写,说马上给解决,到现在也没解决,现在他原先用过的手机号都停机了,人也找不到了,请问我的借款和工资还能要回来吗?用什么方法要回来?(我在工地负责收料,工人借支,给老板记一些工地支出的流水帐,现在09年至14年的帐本还在我手里,不知道这些有没有用。)我让他给我写欠条他也不给写,请问我的借款和工资还能要回来吗?用什么方法要回来?

债权债务 2019-05-13 1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
    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 民间借贷问题,通常情况下,有合同可以依照合同或者借款人出具的借条来主张还钱。如果经催要,债务人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如法院查实确实提供借款,且未偿还的,法院会判决强制偿还。
    在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在交通事故中,员工工资应该由责任方承担,向对方索取误工费即可。因为交通事故之后员工没有到单位上班,并非单位原因造成员工未提供劳动的,所以单位是可以不发放员工未上班期间的工资的。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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