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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期限内没有约定利息和违约金?约定了1年的借款期限。请问这种违约金怎么计算?是从逾期之日算还是起诉之日算呢?算多少呢?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4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期限由双方来协商确定,如果注明了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如果没有注明,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归还
  • 最好约定具体数额
  • 法律分析:贷款逾期违约金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逾期违约金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如果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的利率,则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从逾期还款那天开始算起,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进行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是没有约定逾期的利率,则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从逾期还款那天开始按照借期内的利率进行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的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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