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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与居间协议之间的差异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4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签订的,主要是约定付款方式、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等条款,如出卖人承诺在一定期间内将户籍迁出,若延期需支付相应违约金的违约条款; 2、《居间协议》是三方签订的,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间方、委托人乙(买人、承租方)三者,其中: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条款是居间合同的核心内容。需要注意的房产中介应对其提供的房源尽到一定的审查义务,如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满足市场交易条件(动迁房需三年才可交易)
  • 你好,买卖合同双方是上家下家;居间协议双方是上家和中介、或者下家和中介

  • 一、居间协议怎么签有效
    1、居间合同有效协议应满足具体如下
    (1)订约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且应当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具体如下: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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