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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方无过失。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是否由过失方承担?

交通事故 2019-04-24 11: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拖车费谁承担
    一 由执法机关承担: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因收集证据需要,依法扣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
    3、发生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二 由当事人承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机关可以将车辆拖移至执法机关指定地点或者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拖移车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车辆因故障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执法机关不需要因收集证据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自己找拖车公司、或者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帮忙找拖车公司,这种要车主自费,但是!有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细则中都规定了对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会有部分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也就是说,施救拖车的费用是可以赔偿的,就算不是全部,至少也是有一部分可以赔偿的。
    三 由保险公司承担:
    现在因为很多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中就包含了每个保险年度的一次免费道路救援服务。
    这项服务对于在城市地区行驶的车辆来说十分贴心,足以应对需要拖车的事故。
  • 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需承担误工费么,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误工费是由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支付,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在支付误工费时,只要不超过强险赔偿限额,是要全额支付的。超出限额部分,按过错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需承担误工费么,具体内容如下: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因此,交通事故无伤员主方不需要承担误工费。交通事故无伤员的情况下,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依照法律规定,有误工费的;误工费与收入状况有关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 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
    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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