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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姐不是第一段婚姻,没领证,没办婚礼嘛,只订婚了,俩个孩子,女孩在我姐这,男孩在他爹那,但是他爹再婚了,对这个男孩不好,我身为小姨得话,如果我把这个孩子带走了,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或者说有什么办法把这个孩子过户到我名下

子女抚养 2024-04-16 04: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孩子可以过户,但是有前提条件,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应当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协商一致后和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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