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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在2004年从来没有向我借过钱。2006年,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下来后,我还没有还。我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结果,他的账户里没有钱,所以他不能强制执行。我想请律师去他家收债,好吗?我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我想请律师去他家收债,好吗?

债务追讨 2024-04-16 0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没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债权人也可以自己采取措施调查债务人名下财产的去向,一旦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的,随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 你好,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书中的要求执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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