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2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年薪1.46万元(但未写入合同),月基本工资8300元,浮动工资等费用年底按业绩支付;2014年6月与公司讨论调整工资,最后电话通知年薪调整为1.6万元,月薪1.5万元,2015年2月接到人事电话通知,公司效益不好,只保证实际工资,我应该如何获得剩余的补偿?另外,2015年3月,实际工资比原来少了3000元左右。我该如何保护我的权利?

讨薪 2024-04-17 0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