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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如果有人使用我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作为门头,即店名,是否属于侵权?我该怎么维权?

侵权赔偿 2024-04-17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使用别人的名字进行登记,这样,店铺和店铺内的财产虽然在本质上是由实际经营人占有,但从善意第三人来看,店铺和店铺内的财产则属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或者经营者的。如果该法人或者经营者对他人负有债务未及时清偿的,债权人是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店铺和店铺内的财产的。另外,根据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的规定,如果实际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消费者是可以向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要求赔偿的,所以,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还是应该用自己的名字办理。
  • 首先应及时收集对方侵权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你好,建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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