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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父亲最近被一辆开着电动车的车撞了。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我父亲最近被一辆电动车撞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17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纠纷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1、和解,当事人自己,或者由交警部门组织,达成和解;2、诉讼,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若经过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时需要哪些材料1、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证明书》;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3、医药费的证据;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5、收入损失证明、工资转账记录等;6、护理费发票;7、构成伤残的,提供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8、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关于车祸赔偿问题,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财产损失事件,可由当事人双方现场协商解决,如遇到责任划分、赔偿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可在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继续协商赔偿事宜,并叫上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现场勘察,定损出险等,如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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