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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是城市户口,未婚,不孕,我农村的丈夫是城市户口,我们能不能把二胎送给哥哥收养

子女抚养 2024-04-18 05: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扶养人的能力;(三)为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定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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