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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一般是什么时候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纠纷 2024-04-18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证明通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此时出具相关证明。若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可能影响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进而损害劳动者权益。
  • 离职证明的开具时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具体操作:
    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即时开具离职证明。
    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按法定提前通知期(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非试用期内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通知,通知期满后,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3. 注意事项:确保离职证明内容真实、准确,避免影响劳动者后续就业和权益。如遇用人单位拒绝开具或延迟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 离职证明一般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用人单位开具。处理方式上,可以选择协商解除后直接开具,或在劳动者提前通知期满后开具。具体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以确保离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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