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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个朋友买了个苹果x说卖给我!每个月给他分期付款!他我说万一我没给他!我们写了那种借钱的借条!他骗我说1万可以起诉那种!第二天我给了他手机!他骗我说借条撕了,然后我就不管了!上个月,他说他,我起诉了,然后法院没有打电话给我!就在今天,一个街道办事处打电话给我说他起诉了我,让我过去!我想问一下,如果起诉是法院打电话还是谁打电话!我该怎么说呢!

债务追讨 2024-04-18 08: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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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首先把相关证据保存好,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这些是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收集好相应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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