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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抱养的婴儿如何申

子女抚养 2024-04-18 1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 办理条件
    由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
    办理流程
    1.领取“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
    2.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表内相关信息(新生儿姓名、父母亲相关信息等)并粘贴相关复印件;
    4.填完后交由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5.出院前向分娩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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