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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首付款买房,婚后房产证加另一方名字共同还贷,那么首付款算作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18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 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虽然婚后共同还贷,但一般仍认定为首付方个人房产,不过分割时,需要补偿对方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
  • 夫妻婚前买房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或者是房子在婚后登记为两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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