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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抵押合同问题

抵押担保 2024-04-18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办理了抵押登记吗
  • 您好,多个抵押合同与该借款是一个整体,且承担的是一个连带责任。除非抵押合同中明确了份额,并标明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抵押责任,对于超出范围不承担的可以按照您的要求这么操作
  •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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