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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是两夫妻,丈夫意外去世,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拿了死亡证明,公证处说妻子和两个未成年孩子都有股权继承权,现在是想把孩子继承部分都由母亲去统筹,然后把所有股权都转让到第三个人那,请问怎么操作?

股权转让 2024-04-18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 股东去世股份应当由继承人继承。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股权变更是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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