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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1600多1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024-04-19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欠款1600多元且已逾期1年,您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需准备充分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据等,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证据灭失等风险,导致无法追回欠款。
  • 针对对方欠款问题,您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两种方式追讨。起诉需经法院审理,耗时较长;而申请支付令程序简易,催偿迅速,但若对方提出异议则支付令失效。选择时需考虑证据充分性、对方履约可能性等因素。
  • 对方欠款不还,您可起诉。起诉流程:1. 收集证据如借据等;2.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3. 法院受理后缴费等待开庭。若证据充分,还可申请支付令快速催偿。支付令流程:1. 提交申请和证据;2. 法院审查后发出支付令;3. 对方15日内不异议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提出异议或找不到人,支付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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