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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是交给开发商还是房产局

开发商违约 2024-04-19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维修基金应交给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而非直接交给开发商或房产局。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等。若未按规定缴纳或管理,可能影响房屋维修及业主权益。
  • 维修基金通常先交给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管,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转交。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规性,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业主的整体利益。
  • 维修基金交给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具体操作:在购房时,业主将维修基金交给相关机关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基金将转至业委会保管。若小区无业委会,则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继续代管。基金使用需经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策,用于住宅共用部位的大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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