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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的转账,如果没写明是借款,是不是不能要求对方偿还

婚姻债务 2024-04-19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如果没有明确书面约定为借款,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对方偿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需书面明确,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清,则适用法定财产制。若转账未注明借款,可能被视为夫妻间的赠与或共同生活费用,而非借款。因此,若需确保借款性质,建议事先书面明确约定。否则,在出现争议时,可能难以证明借款事实,导致无法追回款项。
  • 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转账,若未明确为借款,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补充书面协议、法律途径解决。具体选择应根据双方关系和实际情况判断。若关系良好,可尝试协商解决;若有必要,可补充书面协议明确款项性质;若出现争议,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注意,法律途径解决可能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
  • 若转账未注明借款,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1. 双方协商一致,补充书面借款协议,明确款项性质为借款;2.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需准备充分证据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3. 若转账金额较小,且双方关系良好,可考虑作为夫妻共同生活费用处理,不再追究借款事宜。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双方关系、证据情况及诉讼成本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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