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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后押金一直不退现在又要以收垃圾处理费扣钱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4-04-19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在租赁期满后不退还押金并以垃圾处理费为由扣款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退还押金。若房东无故扣留押金,租客有权要求退还。垃圾处理费如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能作为扣款理由。如遇此情况,建议及时与房东沟通,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
  • 处理房东不退押金及乱扣费问题,可分情况采取不同措施:1. 如合同明确约定退押金条款,可凭合同要求房东退还;2. 如合同未约定垃圾处理费,可拒绝该扣费并要求退还押金;3. 若房东拒不退还,可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沟通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 针对房东不退押金并以垃圾处理费扣钱的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1. 与房东协商解决;2. 寻求第三方调解;3. 提起诉讼或仲裁。选择方式时,可先尝试与房东沟通,若无果再考虑第三方介入,最后可考虑法律途径。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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