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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4-19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您有权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变动需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若您的居住权未经合法程序被侵犯,可优先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您丧失居住权,面临搬迁等后果。
  • 房子被卖,您有居住权可这样处理:
    1. 若房屋买卖合法,您可与新房主协商继续居住或获得补偿;
    2. 若买卖违法,侵犯您的居住权,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 协商无果,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具体操作时,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居住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证明自己的权利。
  • 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处理方式有:1. 私下协商;2. 申请仲裁;3. 提起民事诉讼。选择时,可考虑协商成本、仲裁效率及诉讼公正性。若证据充分、对方不合作,可直接诉讼;若希望快速解决且双方愿意,可选择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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