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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备案的化妆品,能否索赔?

消费者维权 2024-04-19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警。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美企业应明确,若经营过程中明知自身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存在缺陷,例如以次充好用不符合国标的药品、针剂、填充物国产充当进口等,故意不告知前来就诊的客户,导致在服务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除此以外,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索赔。
  • 你好,建议我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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