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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16岁的女孩和18岁的男孩住在一起,双方都是自愿的,这是违法的吗?

同居 2024-04-19 17: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与年满15岁-16岁的女孩且是双方自愿同居的,是不犯法的,如果是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同居并且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建议报警,找到孩子,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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