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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殴打,没有去医院住院,身体受伤可以起诉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0 0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若被他人殴打,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被殴打致住院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等,向法院起诉,积极维权。
  • 身体受伤,如果是轻伤以下的,在对方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如果是轻伤及以上的,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后,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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