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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终结和终本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4-04-20 0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执行案件终结和终本有明显区别。执行案件终结意味着案件的实质性执行完毕,而终本则是暂时结案,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恢复执行。终本主要针对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无法执行完毕的案件。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申请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被执行人可能转移或隐匿财产,增加执行难度。法律依据为《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执行案件终结和终本区别如下:
    1. 执行案件终结即案件已实质性执行完毕;而终本是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无法执行完毕时的暂时结案方式。
    2. 处理方式选择:若被执行人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经调查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可选择终本;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存在执行困难或需要时间较长,也可考虑终本,待条件具备时再恢复执行。
    3. 具体操作:终本需经申请人同意或法院依职权决定,制作裁定书并送达申请人;执行案件终结则需完成全部执行程序,包括财产调查、控制、处置等,确保申请人权益得到实质性保障。
  • 处理执行案件时,常见的方式有执行案件终结和终本两种。执行案件终结适用于案件已实质性执行完毕,而终本则用于暂时无法执行完毕的情况。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案件实际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期限等因素。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暂时无法全部执行,可选择终本方式,待条件具备时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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