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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朋友是买下地皮,然后自己盖房子,出售的小产权,后期可以缴税补房产证吗?

房产纠纷 2019-04-22 0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
  • 房产交易要交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具体税费如下:
    一、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印花税:房款的
    0.05%;
    营业税:全额的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印花税:房款的
    0.05%。
  • 新房办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权证,需要缴纳一次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一次制证的成本费用,和相应的不动产契税。
    我国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全面落地。
    各城市居民的房产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权证。因此新房办所办理的证件就是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只需要缴纳一次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一次制证的成本费用和和相应的不动产契税。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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