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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

无故辞退 2024-04-20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是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不仅可以要求支付您实际工作的工资,还可以要求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得的二倍工资赔偿。
  • 要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收集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微信等,证明您在公司的工作事实;其次,提供您的工作证、名片、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在公司的工作身份;最后,如有同事或合作伙伴愿意为您作证,他们的证言也是有力的证据。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您可以与公司协商或向劳动部门投诉,以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 除了工资赔偿外,如果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还有以下补偿可争取:1.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可获得按工作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2.如认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以经济补偿为基础的两倍赔偿金。但需注意,这些补偿的获得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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