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谢谢您律师:请问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

刑事辩护 2024-04-20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已被后续修法所修改。目前相关条款已不同。现行法律对于逮捕条件有明确规定,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才会被逮捕。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避法律制裁。具体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 针对刑事诉讼中的逮捕问题,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选择不同方式时,需考虑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例如,对于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对于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则应及时予以逮捕。具体操作应依法进行,并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在处理刑事诉讼中的逮捕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所、能够保证随传随到,且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对于无固定住所、有可能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监视居住,并限制其活动范围;而对于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则应及时予以逮捕,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在处理过程中,应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