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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已婚男在一起,现在分开他要起诉我归还恋爱期送的礼物和共同消费吃饭等一切费用

同居 2024-04-21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恋爱期间男方送的礼物和共同消费的费用,是否需要归还,取决于礼物的价值。如果男方送的是小礼物,比如日常的小饰品、小礼品等,这些通常视为恋爱期间的正常互动,分手时男方无权要求归还。但是,如果礼物价值较高,如房产、车辆、珠宝等贵重物品,这些可能会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即暗含了缔结婚姻的条件。如果双方分手,这些贵重物品在法律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男方有权要求归还。
  • 恋爱期间共同吃饭等消费的费用,一般视为双方共同承担的生活开支,分手后男方无权单独要求你分摊这些费用。因为这些费用是双方在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由谁承担。当然,如果你们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或者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费用应由你承担,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 如果男方起诉要求归还恋爱期间送的贵重物品,你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这些物品是男方自愿赠送的,且并未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庭上,你可以根据这些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辩护,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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