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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无期限限制

土地纠纷 2024-04-21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确实存在期限限制。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承包人必须在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后,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方可行使优先受偿权。未及时进行催告或超过合理期限未行使权利,可能影响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常见方式有:与发包人协议工程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选择时,应考虑工程性质、折价或拍卖的可行性和效率,以及是否能最大化实现优先受偿权。
  •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操作如下:
    1. 确定建设工程价款已到期且未受偿;
    2. 向发包人发出合理期限的催告通知;
    3. 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可选择与发包人协商折价或向法院申请拍卖;
    4. 在选择折价或拍卖时,需考虑工程性质和市场情况,确保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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