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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21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会召集和主持通常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主持,并在会议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若董事长无法履行职务,则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若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无法履行召集职责,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需记录并由出席股东签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按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可能导致会议决议无效,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
  • 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因公司情况而异:
    1. 设董事会公司,通常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不能履职,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2. 不设董事会公司,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 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无法履行召集职责,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若监事会或监事也不行使职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在实际操作中,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股东会召集和主持常见方式有: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选择方式时,需考虑公司治理结构、章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保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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