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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3年,当时是协议离婚土地各人一半,孩子一人一个,老房子归我,但土地使用证是他妈的名字,他没住处,本来说在院子的空处盖了住,但当地土管所不同意,每法只好拆了老房子,盖了幢2层半的楼房,但现在他说房子是他的,把我撵了出来。当时我分得的土地有1.5亩多被国家征用,补了十多万,钱也是他拿着,现在还有3亩多地也是他霸着,只因当初嫁他时土地是他的,后来离婚才分了一半给我,并改成了我的名字。想请问哈我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当时是协议离婚土地各人一半,但土地使用证是他妈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17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 离婚程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你可任选其一。但如果你们达不成协议,则你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程序大致如下:由你自己撰写起诉状,并准备相关诉讼证据,到法院立案;然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并通知其答辩;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双方向法院举证;然后法院确定日期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做出判决。
    你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婚前婚后财产情况的证据;孩子由你抚养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证据等。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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