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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9岁,死于交通事故的农村户口。请告诉我如何计算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2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三、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四、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五、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我国因为不同的户口有着不同的经济状况,所以对于一些赔偿问题也会有所不同,就像在农村户口车祸死亡的情况下与城市户口的赔偿金是有所不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居民视为城镇赔偿居民的批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 在我国城镇户口跟农村户口有着不同的经济状况,所以对于一些赔偿问题是不同的,就像在农村户口车祸死亡的情况下与城市户口的赔偿金是有所不同的。发生车祸导致农村户口的农民死亡赔偿金应当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居民视为城镇赔偿居民的批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使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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