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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内提前6天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准,我想一个星期就走,我用请假为由不再回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纠纷 2018-07-27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今天我去找经理谈了,他不允许我辞职。但我真的想走了。 我想递辞职报告给他,因为法律规定的择业权是30天前通知,30天后可以自行离职了。没有违约金我并不用担心。 现在我怕我递辞职书给他他退回来,那法定的30天还有效吗。
    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我辞不掉该怎么办才好呢?!有什么合法的途径可以顺利辞职吗??? 急死了!
  • 试用期提前3天上面通知用人单位,3天后既可自离。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如果不予办理或拖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所以,可以直接劳动仲裁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社保没交的问题,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现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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