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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被殴打,她的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对方说她没钱。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吗?费用是多少?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3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若被他人殴打,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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