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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在高速公路另一边的车道上撞倒我们车道上行人的事故。结果,我又撞上了那个人,死了。我们的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3 17: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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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负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因是高速公路,司机不能预料到会撞到人,所以没有过错。而死者明知是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有过错。所以,一般都是司机负一到三成责任,死者负九到七成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 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的
  • 应以交警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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