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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该男子是否有权拆除安置房

拆迁补偿 2024-04-24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一般协议分割。若不能达成书面协议的,则被拆迁房屋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分割,被拆迁房屋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认定为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 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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