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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三年了男方父母不让联系小孩,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4-24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有权探望孩子,如男方父母阻挠,可先尝试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如协商无果,可寻求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甚至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保障您的探望权。长期无法联系孩子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您的亲子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 处理方式通常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首先,建议与前配偶或其父母进行协商,表达探望意愿。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调解帮助。最后,如仍无法解决,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确保您的探望权利得到保障。选择何种方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优先考虑对孩子影响最小的方法。
  • 您应行使探望权。具体操作:1. 尝试与前配偶或其父母协商,达成探望协议;2. 若协商无果,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调解;3. 调解无效时,准备好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安排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请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并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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